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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一项目被指“舍低求高”多花567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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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  朵朵什么人 周二 六月 21, 2016 11:20 am

  对于福州洪山桥至洪塘大桥拓宽改建工程,本来是件民生工程,不少市民期盼已久。

  目前,洪山桥是不少家住金山、闽侯上 街一带的居民,到福州市区上下班的必经之路。该路段的拓宽改建工程完工后,洪山桥的拥堵情况将得到明显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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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是,该造价达5个多亿的工程,在2016年6 月8日公示了工程施工中标单位后,引起了社 会广泛质疑。原因是评标专 家将最低报价的竞标单位,以其报价“重大偏差”为由按否决投标处理。而实际上这仅为“细微偏差”,如果是细微偏差,招标人或专 家是不能否决投标的。

  同时,被否决投标的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 司(下称“中交三局”)报价为496,807,538元,而被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 司(下称“中交二局)的报价为553,588,340元。中交三局的这个报价比中交二局的报价少了378万多元,再加上中交三局应扣减的“细微偏差”报价190多万元,其比第一中标候选人中交二局还少了567万元。

  为此,社 会广泛质疑,招标人福州市交通建设集 团有限公 司(下称“福州交通集 团”)为何“舍低求高”,放弃能为国 家节省567万元的中交三局,而选择多花567万的中交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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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福州交通集 团的这个招标事项中,陈启宗律师从法 律角度对此进行了解读。

  陈律师认为,基于评标委 员会否决中交三局投标当中存在的种种问题,作为业主方的福州交通集 团,应对项目中标人重新评选。

  事实及理由如下:

  一、本项目评标委 员会否决中交三局投标理由及三焦点。

  1、否决投标理由为:“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 司递交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文件中暂列金额计取规费、税金,未按《关于实施国 家201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与计量规范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价[2016]9号)的规定执行,不符合评标办法第2.1.1、2.1.3形式及响应性评审标准第(10)款、第(11)款规定,报价文件评审不通 过,评标委 员会否决其投标。”

  2、焦点一:将暂列金额参与计算各项规费和税金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是否是否决投标的情形之一。

  《关于实施国 家201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与计量规范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价[2016]9号)第二条……(四)关于其它项目清单。暂列金额、专 业工程暂估价不参与计算各项规费和税金。(五)关于规范、税金……。

  3、焦点二: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 司是否就规费费率、税率按规定计取。

  评标办法第2.1.1、2.1.3形式及响应性评审标准第(10)目为:规费费率、税率不按规定计取的。

  4、焦点三: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 司是否就暂列金额按要求填写。

  评标办法第2.1.1、2.1.3形式及响应性评审标准第(10)目为:暂列金额、暂估价不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金额填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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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将暂列金额参与计算各项规费和税金没有违反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不是否决投标的情形之一,应按细微偏差处理,本项目评标委 员会否决中交三局投标的依据不成 立。

  1、《中 华人 民共 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二)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 格最低;但是投标价 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2、《中 华人 民共 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 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一)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

  (二)投标联 合 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

  (三)投标人不符合国 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四)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五)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六)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七)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 贿等违法行为。

  3、中交三局将暂列金额的规费、税金计取只是属于细微偏差,应按细微偏差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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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过程中,中交三局提交的投标工程量清单“单位工程造价汇总表”第4项列出规费为100700元,第5项列出税金为1846311元。该规费、税金包含暂列金额的规费、税金。

  《关于实施国 家201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与计量规范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暂列金额不参与计算各项规费和税金。现中交三局将暂列金额的规费、税金计取只是属于细微偏差,应按细微偏差处理,且该问题不是实质性要求,《中 华人 民共 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也没有将该问题列为否决投标的情形之一。

  评标委 员会应该在有法 律法规明确否决投标的情形下才能否决投标,没有明确规定就不能否决投标,否则,否决投标就是错误的。

  三、中交三局就规费费率、税率已按规定计取,不存在违反规定的情形,本项目评标委 员会的认定是错误的。

  招标文件规定劳保费率为4.86%、价 格调节基 金费率为0.3%、税率为3.477%。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 司就规费费率、税率均按招标文件规定计取,对此,有据可查。评标委 员会适用“评标办法第2.1.1、2.1.3形式及响应性评审标准第(10)目”否决投标是明显错误的,规费费率、税率与规费、税金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不能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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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中交三局就暂列金额已按要求填写,不存在违反规定的情形,本项目评标委 员会的认定是错误的。

  中交三局投标过程中提交的招标提 供的工程量清单“暂列金额明细表”可见暂列金额已按要求填写,不存在违反规定的情形。评标委 员会适用“评标办法第2.1.1、2.1.3形式及响应性评审标准第(11)目”否决投标是显而易见的错误,对此,不容置疑。

  综上,本项目评标委 员会否决中交三局的投标是事实不清,适用依据错误,显属错误,应当予以纠正。作为招标人的福州交通集 团应对中标人进行重新评选。

  567万在国 家财政里或许只是一个小数目,但如果用在民生上,它能解决多少问题呢?能解决1万个人的福州低保、能资助1000名贫困大学 生、在精准扶贫上能将100个贫困家庭带上致富道路、能建10所希望小学……

朵朵什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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