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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驿城区政府拆迁不公,1700万拆迁补偿款被冒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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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驿城区政府拆迁不公,1700万拆迁补偿款被冒领 Empty 驻马店驿城区政府拆迁不公,1700万拆迁补偿款被冒领

帖子  朵朵什么人 周三 四月 06, 2016 11:05 am

尊敬的领 导:
驻马店市海尔森康乐有限公 司位于驻市中 华路西段北侧,于1997年11月14日成 立,注册资金壹仟万元人 民币,公 司名下有土地两宗,房屋一栋。两宗商业土地面积共计6386.5平方米,均已办 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驻市国用(94)字第0318号及驻市国用(97)字第0711号。房屋使用权证2672.35平方米,未办 建筑证 件的建筑2000平方米,七米松柏200棵,380米*2米高围墙,公 司院内6000多平米的道路硬化,临时建筑物如车子棚、门岗房、临时值班室等等,总价值2000万元,后因其它原因停业至今。
2012年元月16日 公 司 自然股东与石现兵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由石现兵负责履约偿还本公 司的债务(驻马店农村信用社贷 款债务),石现兵没有履行本公 司的债务偿还,造成变更无法进行而停止,石现兵没有对债务进行清算,也无履行协议应有义务,更没有变更物权所有人。从法 律意义上讲,本公 司债权债务并没有实际转移,原房地产权登记仍属于我公 司及自然人股东所有。
鉴于以上事实,目前驻马店市海尔森康乐有限公 司仍是原有原房地产权登记和债务持有人,本公 司除欠驻马店农村信用社贷 款以外,还有其它银 行和个人借贷等等。依据有关法 律规定,我公 司并没有清算完毕,民事主体资格并没有丧失,公 司仍享有财产权,原房地产权登记仍属于我公 司所有。2015年下半年我公 司得知消息,我公 司土地和房产被政 府征收并进行拆 迁,拆 迁办与石现兵正在进行协商,我公 司闻知此事后,向驻马店驿城区拆 迁指挥长、副指挥长、综合执 法局 长、橡林乡党 委书 记,都递交了我公 司的情况反映,说明了以上情况,在此同时指挥长给橡林乡党 委书 记邵廉洁打多次电 话,指示需按公平正义、合理合法的原则解决该问题,然而橡林乡党 委书 记邵廉洁置之不理,与石现兵签订了所谓的“拆 迁补偿协议”2016年2月3日私自安排私有拆 迁队私有拆 迁队违法拆 除,拉围墙隐蔽对我公 司房屋进行了拆 除,上百吨被 拆 除的钢筋不翼而飞。这种现象出现的因素闻之驿城区区委书 记与石现兵有亲戚关系,再者有关人员有受 贿的动机,因为这些违法因素的存在,拆 迁事宜没有与物权法定登记人我公 司进行任何协商,没有按照物权法对物权人达成协议并进行补偿,竟然强行把我公 司近两千万元的拆 迁补偿签给石现兵。按照《中 华人 民共 和国物权法》和《中 华人 民共 和国公 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的有关法 律规定,驻马店市驿城区政 府拆 迁办的行为和做法属严重非法行为,严重破 坏了中 国的法 律尊严和公 司的合法财产权 利,性质非常恶劣,为维护国 家法 律的尊严的政 府的权威,保护公 司的合法财产权 利,为了社 会和谐稳定,体现权 利和义务相一致的原则,现将该情况反映给有关部门,我要求:1、请有关领 导给予关注及查办,以纠正一些人的违法和错误行为。
2、收回被石现兵首期冒领的拆 迁补偿款400余万元。
3、待事 件依法解决后再发放拆 迁补偿款。

朵朵什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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