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五台县:假公文办理“真证照”三年未果案件成谜
山西五台县:假公文办理“真证照”三年未果案件成谜
五台县县委县政府
网媒多次报道山西省忻州市五台县,假公文办理出真证照,导致尹秀全被骗300多万元,案发3年多时间,五台县委和五台县公 安 局至今还没有作出任何处理结果,对于相关部门在没有认真核查公文的真伪就给郭仰峰办理了“真证照”,也没有追究过相关部门和相关负责人。
案发事件回放
尹秀全,男,汉族,辽宁市沈阳市人。2009年4月6日,经五台县东冶镇人闫伟介绍认识了五台县东冶镇的郭仰峰。郭仰峰声称他是五台县东冶镇南大兴银洞掌石料厂的合伙人,该石料厂手续齐全,是合伙企业,共七名股东,他可以说服这些股东退股,由他与戎莉和当事人合伙经营该矿,共需投资300万元,其中当事人出资180万,郭仰峰和戎莉各出资60万。筹 集 资 金后其中300万用于原股东的退股补偿。
2009年7月1号尹秀全、郭仰峰、戎莉三人签订了合伙协议,在尹秀全出资180万元后,合伙人郭仰峰和戎莉负责将把合伙企业的采矿许可证权利人,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变更为尹秀全。
由于其他原因石料厂一直无法无法运营。尹秀全因为是大股东投资巨大,其他俩位股东并不着急(当时郭仰峰从这部分资 金 里已经获利120万元,五台县对此事实已调查清楚),无奈之下2012年4月19日,经协商该石料厂以60万元的价格卖给尹秀全,由尹秀全单独经营,同时签订了《矿山转让协议》该协议约定郭仰峰负责办理矿山变更的相关手续。协议签订后,尹秀全与郭仰峰的妻弟徐志平(受郭仰峰全权委托)去相关部门办理矿山变更手续。到了五台县安监局,该局负责人明确告知郭仰峰所持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是伪造国家公文,骗取安监局工作人员获取的,是非法的。尹秀全在得知此信息后,非常吃惊并对该矿过去的手续进行了调查,原来所在的手续都是非法的。五台县纪检部门就该矿的手续早已调查,结论是非法经营。
五台公县安局
对此尹秀全于2012年5月6日向五台县公 安 局 报 案。报 案后,2013年1月8日,五台县公 安 局责成经侦大队对南大兴银硐掌石料厂尹某某控告东冶镇东街村郭某某诈 骗 案中发现的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一案进行调查,经侦大队于1月13日立案侦查。经查:郭仰峰的《采矿许可证》是私刻的忻州市国土资源局公章伪造的,《安全许可证》是伪造五台县发 改 委 立项批文,五台县安 监 局相关人员在没有经过然后核实给办出了“真证”。《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自然成了非法证件。此为案件事实。
三年多时间里尹秀全多次找到五台县公 安 局和五台县政 府 部门让处理此案件,但是五台县公 安 局从原来的高度重视到后来以事实不清,案件还在侦破中等种种借口推诿。在这期间尹秀全向各大媒体求助希望通过媒体的报道能引起五台县和忻州市相关部门的重视。
五台县相关部门和领导出面协调解决
在这期间五台县政府相关领导也多次协调解决,但是每次都以郭仰峰出尔反尔收场。2015年5月13日,由当地一个老检察长、公证处主任和法律援助中心主任三个人共同再次进行调解,双方都签了字,尹秀全已从安监局取走30万元,另外还有一个86万的借款,由郭某峰承担”。
在一份关于《合伙经营矿山善后和解协议》上看到,有关伪造公文和私刻公章只字未提,其中有一款写到,“乙方对甲方表示谅解,并向公 安 部门提交撤案申请。”但是,尹秀全表示从未向公 安 机关申请撤案。并且安监局的30万是风险保证金,本来就是他自己的,86万是在二次购买矿山股权的时候所欠的,还有在五台县电业局五5万元电费也是属于他的,结果被郭仰峰私自取走没有给他。所签和解协议是在万般无奈之下,为了拿到安监局的30万和电业局的5万,才被 迫 同意,非但没有给调解,连电业局的5万也没有拿回来,更别说被骗的300多万提都没有提到。
案件涉及五台县多个部门
尹秀全说:“由于郭仰峰亲戚在忻州市身居要职后台太硬,五台县公 安 局“投鼠忌器”,相关部门涉嫌充当保护伞,导致了此案件无法侦办一直推诿,加之此案件由一份伪造出来的假公文办理了一系列的“真证照”牵扯到五台县各个相关部门,并且五台县公 安 局在2009年7月3号又给郭仰峰办理了作业单位许可证,难道涉及到的这些相关部门没有责任吗?五台县公 安 局以郭仰峰说是我指使他办的假公文,同时也不能确认是我办的为由想不了了之。在我入股之前,该石料厂正在正常生产,根本看不出是非 法 经 营。在我入股的第一份协议里以明确提出我出资180万元以后,合伙人郭仰峰和戎莉负责将把合伙企业的采矿许可证权利人,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变更为尹秀全。在第二次郭仰峰的股权也很明确的提出,经协商该石料厂以60万元的价格卖给尹秀全,由尹秀全单独经营,同时签订了《矿山转让协议》该协议约定郭仰峰负责办理矿山变更的相关手续。如果我要指使郭仰峰弄假公文,为什么不把《安全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全办理到我的名下,何必再让他变更到我名下多此一举呢?并且所有证照上签字的都是郭仰峰的名字。没有这些“真证照”我根本不会投资几百万合伙的。可是对于我提出的相关证明材料五台县公 安 局不予采纳,更可笑的是公 安 局某些人员说要是诈骗也是合伙诈骗,难道说我从东北跑到山西五台县和郭仰峰合伙诈骗我自己来了?
尹秀全说:“希望省、市纪检部门介入调查,哪怕自己被骗的300多万元要不回来,也要把是谁伪造公文私刻公章这一案件调查清楚,绳之以法。同时要追究五台县相关部门,让一份假公文畅通无阻的办理了“真证照”,导致所造成的后果负全部责任。
作者:王泰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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