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反映强征土地未给补偿款反被拘留
村民反映强征土地未给补偿款反被拘留
山西临县临泉镇村民反映:从2002年以来,开发商在没有任何土地占用审批手续,就与胜利坪村委会签订征地合同。此事是由时任该村村委会主任李文艺、现任城建局局长曹明明(在2001年当时还不是城建局局长)个人,而协议上村主任所签的字是2010年,协议上的签字跨度长达9年,就这样签订了一份让人匪夷所思的虚假征地协议,骗取占地审批手续。
随即假借新城开发名义,以每亩10万元的低价哄骗部分不明 真 相 淳朴善良的村民领取了所谓的征地补偿款,以此剥夺了村民赖以生存的唯一耕地。杨金照、杨眼喜等64户村民明确表示对他们非法征地的行为非常不满,没有领取征地款并采取了投诉、告访和简单抄 近 维 权等方式违法违规非法征 地 行为。他们表示不领取征地补偿款并不是不支持新城开发,也不是不通情达理胡搅蛮缠,其根本原因是开发商在操作中违法违规,厚此薄彼,关系好的多给丈量多给钱,没关系的连最起码的补偿也得不到。
其中杨金照有大约1.5亩土地在修建临县地税局被占用,至今没有给任何补偿,高秋平的1.5亩土地被修建临县公 安局宿舍楼占用没有给补偿,高乃儿一直以种菜为生,土地被非法强征,对于低价补偿款强烈不满。从而引起了村民和开发商、临县政府的对立情绪。进而引发了2010年9月30日 警 民 冲 突和2012年4月6日 纵 火的发生。导致严重恶化了党 群 干群关系,而且给胜利坪村村民生命财产造成极大损失。村民们的基本农田被非法强征、抢占、强抢,生活没有了保障。
2009年4月21日开发商在没有和土地所有人,我(高秋平)协商好土地补偿事宜的情况下,强行动用大型机械抢占其土地的时候,我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舍命阻拦。我在拒不认为自己违法,我也没有在临县公 安 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上签字的情况下,被临县新城开发指挥部总指挥薛全清和副总指挥张立强烈要求下,非法强行拘留5日,自家土地才得以保住没被强行占用。
当月26日拘留期满的我向临县公 安 机关索要 拘 留 证,公 安 机关以我未签字为由不给拘留证,必须本人签了字才给,我认为自己没有违法被拘留,为了拿到拘留证作为以后维护自己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的证据,勉为其难的签了自己的名字。
在这份吕梁市临县公 安 局公 安 行政处罚决定书上看到,临县公 安机关以我非法阻拦正在临县东岳大街开发建设施工的装载机,先是坐在机铲前面,后又睡在机铲下面,致使平整工区工作无法进行。但是没有任何人和我协商征用我土地的情况下,我在我自家的菜地里阻拦前来非法强 征 强 占自己的菜地的开发商,是维护自己的土地不被非法强征强占,犯了哪门法了?而打人者逍遥法外,临县公 安 部门没有追究其任何责任,天理难容,公道在哪?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情况下,也不听我的任何解释,临县公 安 部门就强行拘留我有何道理?
修建临县公 安 局宿舍楼的时候,没有和我协商的情况下,强行抢占了我1.6亩土地,在我和我妈阻拦施工的时候,毫不顾及我80多岁高龄的母亲被围殴,我和我妈住院治疗,至今没有给出任何处理结果,所占土地未给任何补偿。自从被临县公 安 部门非法拘留我以后,身心受到了极大的伤害,也给我善良本分的人生留下了难以抹去的污点。80多岁高龄的母亲被打至今没有人承担责任。我多次找到临县公 安 部门讨要说法,但是没有给出任何合理的解释和结果。本人强烈要求临县公 安 部门对非法拘留我一事,向我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和经济损失。同时希望临县人民政府早日把强行占用我们土地未给补偿款和低价强征等问题早日解决。以上内容如有虚假村民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作者:佚名 编辑:媛媛)
随即假借新城开发名义,以每亩10万元的低价哄骗部分不明 真 相 淳朴善良的村民领取了所谓的征地补偿款,以此剥夺了村民赖以生存的唯一耕地。杨金照、杨眼喜等64户村民明确表示对他们非法征地的行为非常不满,没有领取征地款并采取了投诉、告访和简单抄 近 维 权等方式违法违规非法征 地 行为。他们表示不领取征地补偿款并不是不支持新城开发,也不是不通情达理胡搅蛮缠,其根本原因是开发商在操作中违法违规,厚此薄彼,关系好的多给丈量多给钱,没关系的连最起码的补偿也得不到。
其中杨金照有大约1.5亩土地在修建临县地税局被占用,至今没有给任何补偿,高秋平的1.5亩土地被修建临县公 安局宿舍楼占用没有给补偿,高乃儿一直以种菜为生,土地被非法强征,对于低价补偿款强烈不满。从而引起了村民和开发商、临县政府的对立情绪。进而引发了2010年9月30日 警 民 冲 突和2012年4月6日 纵 火的发生。导致严重恶化了党 群 干群关系,而且给胜利坪村村民生命财产造成极大损失。村民们的基本农田被非法强征、抢占、强抢,生活没有了保障。
2009年4月21日开发商在没有和土地所有人,我(高秋平)协商好土地补偿事宜的情况下,强行动用大型机械抢占其土地的时候,我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舍命阻拦。我在拒不认为自己违法,我也没有在临县公 安 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上签字的情况下,被临县新城开发指挥部总指挥薛全清和副总指挥张立强烈要求下,非法强行拘留5日,自家土地才得以保住没被强行占用。
当月26日拘留期满的我向临县公 安 机关索要 拘 留 证,公 安 机关以我未签字为由不给拘留证,必须本人签了字才给,我认为自己没有违法被拘留,为了拿到拘留证作为以后维护自己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的证据,勉为其难的签了自己的名字。
在这份吕梁市临县公 安 局公 安 行政处罚决定书上看到,临县公 安机关以我非法阻拦正在临县东岳大街开发建设施工的装载机,先是坐在机铲前面,后又睡在机铲下面,致使平整工区工作无法进行。但是没有任何人和我协商征用我土地的情况下,我在我自家的菜地里阻拦前来非法强 征 强 占自己的菜地的开发商,是维护自己的土地不被非法强征强占,犯了哪门法了?而打人者逍遥法外,临县公 安 部门没有追究其任何责任,天理难容,公道在哪?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情况下,也不听我的任何解释,临县公 安 部门就强行拘留我有何道理?
修建临县公 安 局宿舍楼的时候,没有和我协商的情况下,强行抢占了我1.6亩土地,在我和我妈阻拦施工的时候,毫不顾及我80多岁高龄的母亲被围殴,我和我妈住院治疗,至今没有给出任何处理结果,所占土地未给任何补偿。自从被临县公 安 部门非法拘留我以后,身心受到了极大的伤害,也给我善良本分的人生留下了难以抹去的污点。80多岁高龄的母亲被打至今没有人承担责任。我多次找到临县公 安 部门讨要说法,但是没有给出任何合理的解释和结果。本人强烈要求临县公 安 部门对非法拘留我一事,向我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和经济损失。同时希望临县人民政府早日把强行占用我们土地未给补偿款和低价强征等问题早日解决。以上内容如有虚假村民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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