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太原市公安局杨世海依侍职权领导恶势力霸占财产的情况反映
关于对太原市公安局杨世海依侍职权领导恶势力霸占财产的情况反映
我们是山东籍人李 明、杨治森,于2007年满怀期望背井离乡到山西太原投资经营,开创事业。却因杨世海(任太原市公 安局执 法监 督支队长)纠集黑社 会人员,心狠手辣地将我们坑 害的血本无归,走投无路。2012年10月我们曾给省公 安厅写信反映情况,刘杰副省长批示认真查处;2013年10月省公 安厅纪检组长周培斌、时任太原市公 安局局 长的柳遂记也做过批示。省公 安厅督察队曾经三次约我们到太原市当面询问情况并做了记录,督察总队也派人到山东找我们了解过情况。但问题至今没有得到解决且未给过任何答复。此后我们曾多次向太原市公 安局、太原市委、山西省公 安厅、直至公 安部写信反映;也曾为了引起领 导的重视以拉条 幅形式上 访反映;我们还通 过网络揭 露过(网上搜索“杨世海”其违法行为一直挂在网上名列榜前)。但都应杨世海在当地的势力得不到查处,我们反而频频遭到恐 吓威胁。这也和太原市长期以来的恶劣执 法执纪环境有绝对关系。
前不久太原市政 法委书 记、公 安局 长江凡向全社 会郑重承诺:谁侵害群众利益、损害太原市公 安队伍形象,就摘掉谁的帽子、砸烂谁的饭碗!杨世海就是公 安队伍中典型的恃权违法、侵害群众利益的害群之马,应该到了彻底清除的时候了。为此我们再次将杨世海纠集领 导黑 恶势力霸占财产的事实反映如下:
一、杨世海恃权纠集领 导黑 恶势力霸占世额财产
2007年,我们租赁了杨世海控 制的位于太原市双塔东街1号钢结构楼房,租期10年(2007年5月1日至2017年4月30日),年租金50万元人 民币,投资近300万元开办了“凯满红”洗浴中心。2011年5月初,杨世海操纵黑 恶势力尤老 二带领30多人闯入店内,不由分说,将经营人员和服 务员全部暴 力赶走,强行霸占了我们的洗浴中心,声称:这房子已经租给尤老 二。此后,杨世海一直操纵黑 恶势力对我们威胁恐 吓,不准我偿再跨入太原。
后来我们了解到,在当地非常有名的黑 恶势力首领尤老 二,其内弟王某曾因携带毒 品被太原市杏花岭分 局查办,杨世海利 用其职权帮忙,办人情案,使王被从轻处理,案 件失去公 正性。从此,尤老 二为首的黑 恶势力忠心为杨效力。
二、杨世海与黑 恶势力订立攻守同盟对抗组 织调 查
2009年8月28日,杨世海为达到掩入耳目、对抗调 查的目的,以其妻李俊华的名义与尤老 二签订了太原市双塔东街1号钢结构楼(此楼于2007年5月1日已与我们签订为期10年租赁合同用于经营凯满红洗浴中心)和双东88号门面房租赁合同,期限为0年(附件1:李、尤假造的所谓租赁合同);2009年12月1日,杨世海以尤老 二的名义将双东88号门面房以每年60万元转租给山西元生堂医药连 锁有限公 司,期限为1年(附件2:尤老 二与元生堂假造的租赁合同、尤老 二代杨世海收取房租收据、元生常出具的证明材料);2010年11月28日,杨世海又以妻李俊华的名义与元生堂签订了为期3年的租赁合同(附件3:李俊华与元生堂已经履行的租赁合同、元生堂出具的证明材料)。
特别需要指出,杨世海对抗调 查,于2013年上半年又让元生堂与尤老 二补充假造了一份同样的内容的所谓租赁合同(附件4:尤建业与元生堂假造的3年租赁合同),但3年房租早就由其妻李俊华收取。
其实,凡涉及尤老 二的合同全部是假造的,凡涉及李俊华的名义,全部是杨世海直接所为。以上事实,足以证明尤老 二就是杨世海作 恶的工具。
三、杨世海指使文庙派 出 所违法处罚上 访人员
因杨世海在当地的权 势,我们作为外来人员举步难行。为挽回自己的损失,只好向上级部门反映,山西省公 安厅于2012年9月份开始调 查,杨世海反而采用要特 权和恐 吓的方式(扬言自己很快要升任太原市公 安局副局 长或者担任某分 局局 长,要掌握重权。)逼 迫受 害 人离开当地。另一方面则煞费苦心与尤老 二订立攻守同盟,找到元生堂老板伪 造虚假合同(附件4),对抗调 查,以致至今得不到公 正查处。为了引起领 导重视,不得已我们于2013年9月9日以拉条 幅形式到太原市公 安局门口上 访同,却被市公 安局督察部门官官相互,将我们拉到文庙派 出 所对进行恐 吓威 逼,并滞留至晚上9点30分给予警告处分才放出。这样处理就是杨世海利 用职权指使的结果(证明人:文庙派 出 所所长边建虎、迎泽公 安分 局法 制科长丁明根)。
尊敬的领 导,这几年我们血本无归、债台高筑不能返乡,在太原又因杨世海的权 势逼 迫走投无路,请求您再亲自过问督促有关部门查明真 相严肃处理这一害群之马。这件事如果仍然得不到公 正处理、杨世海受不到法纪惩处,我们将继续向有关方面反映,寻求社 会各方面帮助,引起全社 会和上级领 导重视,直至有了公开公 正结果为止。
李 明(电话:1353498555)
杨治森(电话:18953498530)
二O一六年一月九日
前不久太原市政 法委书 记、公 安局 长江凡向全社 会郑重承诺:谁侵害群众利益、损害太原市公 安队伍形象,就摘掉谁的帽子、砸烂谁的饭碗!杨世海就是公 安队伍中典型的恃权违法、侵害群众利益的害群之马,应该到了彻底清除的时候了。为此我们再次将杨世海纠集领 导黑 恶势力霸占财产的事实反映如下:
一、杨世海恃权纠集领 导黑 恶势力霸占世额财产
2007年,我们租赁了杨世海控 制的位于太原市双塔东街1号钢结构楼房,租期10年(2007年5月1日至2017年4月30日),年租金50万元人 民币,投资近300万元开办了“凯满红”洗浴中心。2011年5月初,杨世海操纵黑 恶势力尤老 二带领30多人闯入店内,不由分说,将经营人员和服 务员全部暴 力赶走,强行霸占了我们的洗浴中心,声称:这房子已经租给尤老 二。此后,杨世海一直操纵黑 恶势力对我们威胁恐 吓,不准我偿再跨入太原。
后来我们了解到,在当地非常有名的黑 恶势力首领尤老 二,其内弟王某曾因携带毒 品被太原市杏花岭分 局查办,杨世海利 用其职权帮忙,办人情案,使王被从轻处理,案 件失去公 正性。从此,尤老 二为首的黑 恶势力忠心为杨效力。
二、杨世海与黑 恶势力订立攻守同盟对抗组 织调 查
2009年8月28日,杨世海为达到掩入耳目、对抗调 查的目的,以其妻李俊华的名义与尤老 二签订了太原市双塔东街1号钢结构楼(此楼于2007年5月1日已与我们签订为期10年租赁合同用于经营凯满红洗浴中心)和双东88号门面房租赁合同,期限为0年(附件1:李、尤假造的所谓租赁合同);2009年12月1日,杨世海以尤老 二的名义将双东88号门面房以每年60万元转租给山西元生堂医药连 锁有限公 司,期限为1年(附件2:尤老 二与元生堂假造的租赁合同、尤老 二代杨世海收取房租收据、元生常出具的证明材料);2010年11月28日,杨世海又以妻李俊华的名义与元生堂签订了为期3年的租赁合同(附件3:李俊华与元生堂已经履行的租赁合同、元生堂出具的证明材料)。
特别需要指出,杨世海对抗调 查,于2013年上半年又让元生堂与尤老 二补充假造了一份同样的内容的所谓租赁合同(附件4:尤建业与元生堂假造的3年租赁合同),但3年房租早就由其妻李俊华收取。
其实,凡涉及尤老 二的合同全部是假造的,凡涉及李俊华的名义,全部是杨世海直接所为。以上事实,足以证明尤老 二就是杨世海作 恶的工具。
三、杨世海指使文庙派 出 所违法处罚上 访人员
因杨世海在当地的权 势,我们作为外来人员举步难行。为挽回自己的损失,只好向上级部门反映,山西省公 安厅于2012年9月份开始调 查,杨世海反而采用要特 权和恐 吓的方式(扬言自己很快要升任太原市公 安局副局 长或者担任某分 局局 长,要掌握重权。)逼 迫受 害 人离开当地。另一方面则煞费苦心与尤老 二订立攻守同盟,找到元生堂老板伪 造虚假合同(附件4),对抗调 查,以致至今得不到公 正查处。为了引起领 导重视,不得已我们于2013年9月9日以拉条 幅形式到太原市公 安局门口上 访同,却被市公 安局督察部门官官相互,将我们拉到文庙派 出 所对进行恐 吓威 逼,并滞留至晚上9点30分给予警告处分才放出。这样处理就是杨世海利 用职权指使的结果(证明人:文庙派 出 所所长边建虎、迎泽公 安分 局法 制科长丁明根)。
尊敬的领 导,这几年我们血本无归、债台高筑不能返乡,在太原又因杨世海的权 势逼 迫走投无路,请求您再亲自过问督促有关部门查明真 相严肃处理这一害群之马。这件事如果仍然得不到公 正处理、杨世海受不到法纪惩处,我们将继续向有关方面反映,寻求社 会各方面帮助,引起全社 会和上级领 导重视,直至有了公开公 正结果为止。
李 明(电话:1353498555)
杨治森(电话:18953498530)
二O一六年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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