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年不给立案,立案后一审至重审已一年多不判决
27年不给立案,立案后一审至重审已一年多不判决
黑龙江省北安农垦法 院,院长刘会普有一颗和安倍一样冰冷的心!
河南大学 生掏鸟窝,抓了16只燕隼出 售,两人各判 刑十年、十年半。而杜家被“净身出户”四代七口人流离失所,当年被气死两位亲人以46年两代人上 访上告41年无果。
根据黑高法明传[2014]121号文件,极不情愿给立案后,一审裁定违法与院长刘会普有直接关系,我每次问“重审”法 官都说“快”,多次问院长刘会普却说“别着急,等等”
请问:1.院长刘会普还在策划怎样的阴 谋?
2.此案如发生在你家会如何?我已等了46年,还等么?
3北安农垦法 院是谁的法 院?
4.你让“违法者”还欺 压、迫 害杜家到何时?
5.你还是和场长沈福林有啥瓜葛和利益?
6.北安农垦法 院是干啥的?
7.谁在对抗司法改 革?
就此案一天不“判 决”我的心都在滴血,我有决心要在有生之年见到法 律的阳光。
黑龙江省红色边疆农场场长沈福林:
<五条违法事实> :
一、农场(三团)1969年对杜英奎四辈七口人“净身出户”,当年去世两位亲人;
二、1⑨87年1月5日<对杜英奎房产问题处理决定>:杜英奎被剥夺政 治权力,其房产自然交给杜志刚(此人是杜英奎侄 子)。1973年,农场购房时,此人已去世10个月(农场能“起死复生”);
三、2014年12月24日<答辩状>,1969年时,房屋所有权归农场;
四、沈福林说,对杜英奎的“净身出户”在当时的历 史条件下是合法的 ;
五、沈福林说,杜英奎全 家被“净身出户”:的损失是合法的,不承担赔偿
<抵 制五份党的政 策文件>:
一1969年3月8日<省军管会>文件没有“净身出户”条文 ;
二、龙发(1978)1О8号文件:对文 革中被查抄的个人财物,应全部返还本人
三、中 办 发(1⑨84)32号文件:文 革中被挤占的房产必须退还;
四、中 办 发(1⑨86)6号文件,“文 革”中没收、挤占的私有房屋,由占用单位和现住户负责退还。对于在文 革中恃强侵占私房拒不搬迁,应严肃处理。
五、红场字(1⑨86)6号文件:原职工自建、战备、搬迁没卖给农场,一切权力归自己。
<拒绝向法庭交出八件证据,应承担不利后果>:
一、“文 革”时杜英奎检 查材料。
二、(00467)号84㎡曾宪洲房产证。
三、在杜英奎四亩宅基 地内,翻建100㎡房产申请报告
四、拆 除90㎡房屋全部材料
五、1973年买老职工房238户(栋)名册
六、买杜英奎房产依据,杜月梅领卖房款300元收据
七、曾宪洲买房收据
八、1969年、1992年农场都根据什么“实际情况”,把杜英奎房产90㎡,宅基 地四亩,白白给曾宪洲
<被告曾宪洲说 谎三 条,应负法 律责任> :
一、我与原告互不认识。(我们是一个连队职工 )
二、此房原是杜英奎居住,我住是领 导分配的。(谁给的权力)
三、当时不存在四亩宅基 地。(翻建的100㎡房产就建在当时的四亩宅基 地上)
曾宪洲发“文 革”财 ,能买通农场各届领 导,包括建设科科长干姑爷高江成,自1⑨85年至2015年,保护曾宪洲30年,并伪 造同一房产两本(00467)号84㎡、90㎡房产证;。
<原告请求法庭对以下五项给予依法执行为盼> :
一、必须返还曾宪洲在四亩宅基 地上,以杜英奎90㎡房产为理由翻建的100㎡房产,又非法赠与曾庆玉;
二、必须赔偿被欺 压、迫 害46年所遭到的经济损失七十万元;
三、1974年至2009年35年间,原告要求返还的90㎡房产,是存在的。依法当时就应退还 ;
四、原物的消失不是原告的责任,是“法 院”不立案,“农场”抵 制各时期党的政 策造成的,应追究“当事人”法 律责任;
五、被告沈福林、曾宪洲想永久侵占私有财产,是以身试法,应严 惩。
综上所诉:请求黑龙江省“北安农垦法 院”(2015)北民初字第266号案 件审判长,对此“46年历 史积案”,了却旧仇新恨,应以习 近 平依法 治 国、大方略,给予公平公 正的判 决!
敬请:中 央、省巡视组,司法界人 士,媒体网络给予重视、关注报道,我已无助无奈。
历经46年“净身出户”两代人上 访上告至今,
已风烛残年的古稀老人杜志杰全 家
2016年1月3日
河南大学 生掏鸟窝,抓了16只燕隼出 售,两人各判 刑十年、十年半。而杜家被“净身出户”四代七口人流离失所,当年被气死两位亲人以46年两代人上 访上告41年无果。
根据黑高法明传[2014]121号文件,极不情愿给立案后,一审裁定违法与院长刘会普有直接关系,我每次问“重审”法 官都说“快”,多次问院长刘会普却说“别着急,等等”
请问:1.院长刘会普还在策划怎样的阴 谋?
2.此案如发生在你家会如何?我已等了46年,还等么?
3北安农垦法 院是谁的法 院?
4.你让“违法者”还欺 压、迫 害杜家到何时?
5.你还是和场长沈福林有啥瓜葛和利益?
6.北安农垦法 院是干啥的?
7.谁在对抗司法改 革?
就此案一天不“判 决”我的心都在滴血,我有决心要在有生之年见到法 律的阳光。
黑龙江省红色边疆农场场长沈福林:
<五条违法事实> :
一、农场(三团)1969年对杜英奎四辈七口人“净身出户”,当年去世两位亲人;
二、1⑨87年1月5日<对杜英奎房产问题处理决定>:杜英奎被剥夺政 治权力,其房产自然交给杜志刚(此人是杜英奎侄 子)。1973年,农场购房时,此人已去世10个月(农场能“起死复生”);
三、2014年12月24日<答辩状>,1969年时,房屋所有权归农场;
四、沈福林说,对杜英奎的“净身出户”在当时的历 史条件下是合法的 ;
五、沈福林说,杜英奎全 家被“净身出户”:的损失是合法的,不承担赔偿
<抵 制五份党的政 策文件>:
一1969年3月8日<省军管会>文件没有“净身出户”条文 ;
二、龙发(1978)1О8号文件:对文 革中被查抄的个人财物,应全部返还本人
三、中 办 发(1⑨84)32号文件:文 革中被挤占的房产必须退还;
四、中 办 发(1⑨86)6号文件,“文 革”中没收、挤占的私有房屋,由占用单位和现住户负责退还。对于在文 革中恃强侵占私房拒不搬迁,应严肃处理。
五、红场字(1⑨86)6号文件:原职工自建、战备、搬迁没卖给农场,一切权力归自己。
<拒绝向法庭交出八件证据,应承担不利后果>:
一、“文 革”时杜英奎检 查材料。
二、(00467)号84㎡曾宪洲房产证。
三、在杜英奎四亩宅基 地内,翻建100㎡房产申请报告
四、拆 除90㎡房屋全部材料
五、1973年买老职工房238户(栋)名册
六、买杜英奎房产依据,杜月梅领卖房款300元收据
七、曾宪洲买房收据
八、1969年、1992年农场都根据什么“实际情况”,把杜英奎房产90㎡,宅基 地四亩,白白给曾宪洲
<被告曾宪洲说 谎三 条,应负法 律责任> :
一、我与原告互不认识。(我们是一个连队职工 )
二、此房原是杜英奎居住,我住是领 导分配的。(谁给的权力)
三、当时不存在四亩宅基 地。(翻建的100㎡房产就建在当时的四亩宅基 地上)
曾宪洲发“文 革”财 ,能买通农场各届领 导,包括建设科科长干姑爷高江成,自1⑨85年至2015年,保护曾宪洲30年,并伪 造同一房产两本(00467)号84㎡、90㎡房产证;。
<原告请求法庭对以下五项给予依法执行为盼> :
一、必须返还曾宪洲在四亩宅基 地上,以杜英奎90㎡房产为理由翻建的100㎡房产,又非法赠与曾庆玉;
二、必须赔偿被欺 压、迫 害46年所遭到的经济损失七十万元;
三、1974年至2009年35年间,原告要求返还的90㎡房产,是存在的。依法当时就应退还 ;
四、原物的消失不是原告的责任,是“法 院”不立案,“农场”抵 制各时期党的政 策造成的,应追究“当事人”法 律责任;
五、被告沈福林、曾宪洲想永久侵占私有财产,是以身试法,应严 惩。
综上所诉:请求黑龙江省“北安农垦法 院”(2015)北民初字第266号案 件审判长,对此“46年历 史积案”,了却旧仇新恨,应以习 近 平依法 治 国、大方略,给予公平公 正的判 决!
敬请:中 央、省巡视组,司法界人 士,媒体网络给予重视、关注报道,我已无助无奈。
历经46年“净身出户”两代人上 访上告至今,
已风烛残年的古稀老人杜志杰全 家
2016年1月3日
朵朵什么人- 帖子数 : 829
注册日期 : 15-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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